強制仲裁在給騷擾者幫忙

美國最高法院(U.S. Supreme Court)對Epic Systems Corp.公司和劉易斯(Lewis)案件的裁決給“我也是”(#METOO)運動提了個醒。該裁決允許雇主把強制仲裁作為雇傭條件,并且禁止雇員針對雇主采取集體法律行動。這對于適用強制仲裁的6,000萬美國人來說是一個壞消息,其中有三分之一是遭遇過工作場所性騷擾的女性受害者,對于她們而言更是一個壞消息。
強制仲裁是性騷擾施害者的知音:它讓過程保密,結論封存,受害者緘口。不過其影響力還遠不止這些。在我寫作《要勇猛》(Be Fierce)一書時所采訪的數千名女性中,對騷擾提出抱怨的大部分人最后再也沒能從事她們心儀的工作。在仲裁之后上黑名單是司空見慣的事情。由于庭訊的實際情況不會公開,受害者又被迫保持沉默,施害者常常能夠保住他們的工作。猜猜誰在這種情況下控制著話語權?因為被侵害的一方被排擠在外,用演員艾莎·阿基多(Asia Argento)那令人毛骨悚然的話來說,工作場所成為了“獵場”。
我非常自豪從去年12月起和來自于兩黨的立法者們一起提出“終止強制仲裁適用于性騷擾法案”(Ending Forced Arbitration of Sexual Harassment Act),提案旨在恢復憲法第七修正案(Seventh Amendment)賦予受害者的權利,把案件交給陪審團審理。目前提案得到了兩黨17名議員的支持,我的任務是在年內走完議會程序,把它提交到總統(tǒng)案頭簽署。
企業(yè)可以而且必須出面支持。微軟(Microsoft)和Uber都不再將性騷擾索賠提交強制仲裁,任何希望招募有才干的女性員工的公司都應該效仿。這是一條分界線,相信我:女性們都在看著。(財富中文網)
譯者:陳曄